按照《黨章》和相關黨的組織工作條例的規(guī)定,黨支部每屆任期為二年,任期屆滿要進行改選。如支部有重大組織或人事變動,在上級黨委派人參與的情況下,亦可進行黨支部改選。改選黨支部有如下工作程序:
1、提出改選報告。根據(jù)支部建設情況或組織人事變動情況提出改選報告,報請上級黨委審批并請上級黨委派人參加。
2、組織學習黨章。組織黨員學習黨章及黨的民主集中原則,認真對待組織改選工作。
3、確立新的支部及支部班子名單。根據(jù)支部建設情況或組織人事變動情況擬訂新的支部人員名單、新的支部班子名單。以差額選舉產(chǎn)生新的支部委員會,其參選支委名單應比實際人數(shù)多20%。
4、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在上級黨委委派人員參加的情況下,召開支部黨員大會。黨員大會可由上一任書記或上級委派人員作上任班子建設情況的總結或評介,說明支部改選的政策依據(jù)、改選的基本內(nèi)容與程序。
5、進行等額或差額選舉。支部班子改選一般采取差額選舉的方式確定(特殊情況下亦可采取等額選舉或上級黨組織直接任命的方式確定),差額選舉時,參選人數(shù)應比當選人數(shù)多20%。選票數(shù)達到有選舉權的黨員人數(shù)的80%,選舉有效。候選人的票數(shù)超過到會有選舉權黨員人數(shù)的半數(shù)以上,候選人才能當選,選舉結果以票數(shù)多少確定,并形成新一屆支部班子。
6、組織談話。上級黨委所派人員與新一屆支部班子成員進行集體談話。
7、進行支部分工。新一屆支部書記組織召開支委會,明確支委分工,并由支部書記談工作打算或支部建設思路。
8、報請上級黨委審批。將新的支部班子成員及分工報上級黨委審批。
9、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召開支部黨員大會通報上級黨委審批情況,向全體黨員明確新的支部班子組成及分工,并由書記報告新一屆支部的建設思路或打算。